赣州赋予龙南经开区26项市级管理权限
2月28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赋予龙南经开区26项市级管理权限,推动龙南经开区做大做强,实现进位赶超。
通知要求,龙南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明确相关承接部门,依法承担赋权事项的管理职责,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服务效率。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业务对接,及时协调处理赋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龙南经开区实际情况,龙南经开区与龙南市可实行“市区合一”管理方式,赋权后事权可由龙南市相关部门行使,但审批范围严格限定于龙南经开区。(见习记者 钟雅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