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入选第二批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开展第二批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共5个县(市)入选,龙南市名列其中。
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是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有利于更多历史建筑留下来、活起来、传开来,有利于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走出一条既符合当地实际,又彰显地方特色的保护与发展之路。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为期一年,试点期至2023年6月。试点内容包括:细化标准,界定对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强化保护;注重统筹,协同推进;建立机制,长效长治。
龙南市积淀千余年厚重历史,客家文化底蕴深厚。376座客家围屋遍布龙南城乡,城区下西门古城墙(城门)、下荳行古城墙(城门)、下南门古城楼至今保存较好。已公示挂牌的历史建筑共147处,其中城区范围内22处,是赣南地区古城文化的重要载体,对我省历史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刘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