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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民政局:“四抓四促”推动“四化”建设 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9 信息来源: 龙南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龙南市从服务制度、服务清单、服务机制、服务队伍等环节着手,努力打造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专业化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和站点,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

一、抓制度,促进服务场所规范化。一是规范场所设置按照有场所、有标识、有制度、有信箱、有申请码、有公示栏的“六有”标准设立统一规范的市、乡、村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投入20万元建成占地200多平米的县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二是标配硬件设施。投入45万余元为每个乡镇社会救助窗口配齐了民政专用的多功能一体化打印机、台式电脑、平板电脑、数码相机、高拍仪、档案柜,并统一制作工作牌、档案袋、工作记录本等,改善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基本条件。三是明确行为规范。明确社会救助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社会救助窗口暖心接待用语,规范窗口工作人员仪容仪表、文明用语和言行举止,营造良好救助形象,拉近干群关系,提高群众体验感、获得感和认可度。四是健全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窗口(站)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容缺受理制和社会救助信访接待处理、档案管理、保密、监督等标准化运行制度,规范场所运行。

二、抓清单,促进救助服务标准化。精细化制定和抓实用好“四张清单”,推动救助服务落准落实落细。一是职责清单。明确了社会救助窗口工作职责和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优化完善人户分离办理救助权责划分清单,压实居住地、户籍地双方责任,扫除工作盲区,提高工作时效。二是任务清单将细致琐碎的社会救助日常工作进行详细梳理,制定出涵盖每周、每月固定工作的任务清单,细化明确具体内容、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使基层社会救助人员知晓每日该干什么、怎么干。三是操作清单。围绕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数字民政”系统操作等具体服务事项,根据申请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流程、线上线下要求,以职场“小白”适用的标准精细化编制操作指南,“手把手”准确详尽指导基层社会救助人员便利化迅速掌握要领,切实提高经办能力四是督导清单。制定业务督导清单和每月下乡入户安排表,坚持不定期下乡调研督导,到各村(社区)开展业务指导和入户抽查,及时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切实抓好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兜牢民生底线。

三、抓机制,促进救助事项便利化。建立健全“四个机制”,推动救助事项便利高效。一是建立救助事项“一次办”机制困难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深入推进救助事项“一事通办”,通过开展流程再造、健全运行机制推动群众一次性办结救助事项,做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理,救助事项“一次办”,困难群众办事“只跑一次”。二是建立困难群众“帮代办”机制。联合乡镇社工站组建帮代办队伍,建立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完善服务制度推行救助事项主动办、上门办,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代办暖心服务,实现特殊困难群众办事“一次不跑”三是建立社会救助“容缺受理”机制。申请救助的困难家庭和个人暂时不能提供完备的申报资料,通过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所缺资料,并积极配合调查核实的,可先行容缺受理,提高救助时效和群众认同感。四是建立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前置审核确认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在社会救助事项受理、初审、审核确认和备案四个环节,及时将社会救助办理名单作为风险线索移交至乡村振兴部门;在乡村振兴部门认定防返贫监测对象过程中,民政部门同步开展社会救助对象认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健全了主动发现机制,提高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水平。今年以来,共办理救助“一次办”52件,“帮代办”102人次,容缺受理13起,移交风险线索2436人次,新增纳入社会救助1454人。

四、抓队伍,促进服务力量专业化。通过“四项举措”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救助队伍。一是打造网格化救助队伍。本级财政每年投入257万元建立了一支覆盖全市15个乡(镇、管委会)、107个村(居)的民政窗口受理员、民政专干队伍,壮大了救助力量。将每个村(居)划分为2-3个网格,每个网格落实一名社会救助(救急难)网格信息员,使救助工作“触角”有力地延伸到村组,困难群众发现及时、受助及时,为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从根源上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有人办事的问题。二是提高救助队伍业务水平。坚持“周跟班、月培训、季测试、年考核”的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加大民政窗口受理员和村级民政专干考核力度,确保业务本领过硬三是加强专业化工作监督。开展社会救助窗口(站)工作人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健全完善满意度评价机制,做到有服务就有评价,有差评必整改通过满意度评价和专业督导倒逼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提升质效。四是强化日常业务管理。充分运用《社会救助诉求登记本》、《入户调查记录本》和《低保对象签到记录本》,调度和督促乡、村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发挥“铁脚板”作用勤走访,保持与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的密切联系,及时发现需救助的“沉默的少数”,掌握在册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加强动态管理,提高救助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