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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生态尖兵,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3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近年来,龙南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压实管护职责,夯实执法基础,灵活执法方式,精准普法人群等举措,锻造出一支善战能战的生态尖兵,全力守护龙南的绿水青山。

  一是高位推动,压实管护职责。

  以林长制为抓手,创新探索建立了“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结对工作机制,实行市级林长与联系乡镇监管员结对、乡级林长(含副林长)与辖区内护林员结对的工作机制,全面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今年以来,龙南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共签发总林长令3次,要求各级林长切实做好“护绿”“增绿”“用绿”三篇文章,切实有效管护好森林资源。

  二是精准普法,增强保护意识。

  积极探索和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借助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增强普法效应。今年以来,分别在《赣南日报》发表《龙南市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多举措守护绿水青山》,《赣州新闻联播》报道《龙南受理两起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坚持精准普法,提升全民涉林法律意识。将领导、干部、职工、企业和林农大户以及法律明白人作为重点普法对象,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等普法关键群体的学法责任,注重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针对破坏占用林地案件常发地,印发《致广大群众的公开信》;针对使用挖掘机、推土机等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教育;向林区农户发放宣传单,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通过精准普法宣传,进一步浓厚了宣传氛围,有效遏制了涉林案件的发生,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行动中。

  三是开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为提升全市整体林业执法水平,举办了全市林政执法培训班,对各乡镇林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还成立了专门的林业执法指导小组,开展送执法下乡活动,对全市15个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有针对性的巡回指导,提高各乡、镇执法工作效率,提升乡、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建立了市稽查大队与乡、镇执法大队两级执法人员紧密联系制度,建立良好、高效的执法团队。

  四是强化保障,锻造执法尖兵。

  为推进林业办案专业化和现代化,机构改革后的龙南市林政管理稽查大队配备了包括1名高级工程师和1名中级工程师在内的共计9名执法人员,大大强化了人力和技术保障。大队坚持“以老带新、交叉学习、分组配合、集体讨论”的方式,培养新进人员独当一面,尽早成为林业行政执法骨干。大队还配备了1辆执法车辆、3台执法记录仪以及1台无人机,选送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并取得了相应的飞行资格证书,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供了物资保障,丰富了执法载体,降低了取证难度,提高了执法效率。

  五是分片管理,提高办案效率。

  我市将所辖林区按乡镇划分为国道、家园、桃川三大片区,实行辖区网格化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各片区的案件主办。对每个片区里的重点林区,特别是公益林林区每月巡查不低于5次,对巡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涉林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同步调查、同步鉴定、快查快处”,实现高效办案。

  六是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从严从紧加大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坚持严格执法,快速查处,对林业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打击,维护了林区秩序,形成了巨大的威摄作用。截止10月31日,共办理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7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3起(移送公安2起,不予行政处罚1起),滥伐林木案件4起,毁坏林木、苗木案件3起,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10起(移送公安2起),滥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7起。处罚林政违法人员25人次,罚款946388元。

  七是部门联动,拧紧执法合力。

  加强与公安机关业务协作及联合执法,完善案件移交流程,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高效衔接。截至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交3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主动对接龙南市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梳理完善林业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打破行政处罚执行难的瓶颈,打通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通道。依托林长制“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稽查大队曾林华同志被聘为特约检察官助理,专门负责行刑案件交接,为赣州市林业系统首例。

  八是深化执法,启动生态赔偿。 

  今年以来,通过联合司法、生态环境、公安、检察以及相关乡镇,联合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达到教育当事人、影响全社会的效果。截至11月23日,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共6起,非法占用农用地1起,非法占用林地1起,盗伐林木1起,非法狩猎2起,处罚9人,其中自然人8人,法人1人,赔偿费用共3.565万元,鉴定费用共1.6万,自主修复费用20.0448万元。

  九是灵活执法,彰显执法温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后,我市牢固树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梳理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情形并制定了清单。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不罚”情形条件的,坚决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对于特殊群体当事人,采用上门的方式灵活执法。如在办理九连山润洞村一案件时,针对年岁已高、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执法人员遵循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照办案程序多次上门,全程耐心引导,为当事人排忧解难。2021年以来,我市共办理3起不予行政处罚案件。推行柔性执法,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着人性化执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