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推行四环节四模式,用好用活衔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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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8
信息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以来,龙南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资金投入总体稳定,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5742万元,落实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4700万元。为优化资金使用,提升项目效益,龙南依托县域优势产业和资源禀赋,坚持“小资金”带来“大产业”、“高收益”工作理念,抓紧抓实抓细衔接资金“项目规划、项目整合、项目实施、项目收益”四个环节,因地制宜、创新模式,切实起到衔接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和项目支撑。
一、推行联合论证模式,做实项目规划环节。牢牢抓住项目前期工作“牛鼻子”,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农业农村、水利、文广新旅、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通过实地核查、会议论证等方式,按照“三个优先四个不予”原则,严格审查资金分配、项目选址、项目设计、条件成熟度、联农带农等方面的合理性和延续性。“三个优先”:一是优先向省、市、县重点帮扶村倾斜,选取的衔接资金项目受益范围尽可能覆盖重点帮扶村,累计向重点帮扶村投入衔接资金10790万元,占衔接资金总额49.2%。二是优先支持示范性项目,按照“以点带线、以线成片”的安排原则,优先补齐乡村振兴示范点、乡村旅游点内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再逐步延伸扩大到周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优先支持经济效益好、联农带农效果好的产业类项目建设,大力扶持脐橙、鹰嘴桃、三华李等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产业发展以及富硒品牌培育,积极推动供港蔬菜、高效蔬菜种植、龙南山苏蔬菜产业发展。“四个不予”:一是未经群众同意的项目不予入库。衔接资金项目申报必须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严格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方能有效激发内生动力。二是未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项目库是通过层层把关,反复审核后建立的,关系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年度项目计划必须从项目库选取。三是未按照规定建设的项目不予申报。凡是基础设施项目不按照“补短板”原则申报、产业类项目不具有联农带农效应,一律不予申报。四是有负面清单项目不予通过。凡是出现“高大上”造点、造盆景等负面清单建设内容,一律取消,并调剂资金。
二、推行乡贤乡居模式,做活项目整合环节。围绕不断做优做强衔接资金项目盘子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乡贤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推出乡贤乡居模式,强力吸引在外乡贤资本回乡创业,并以此为支点,撬动多方资源投入到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中。一是优选项目信息。结合衔接资金项目库内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当好纽带架好桥梁,再次分组深入乡镇实地指导,帮助筛选挖掘乡镇优势资源,特色产业等优质投资项目信息,向乡贤推介一批具有潜力的特色产业创业项目,为乡贤回乡投资提供信息参考,向衔接资金项目倾斜。同时,通过召开“三请三回”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信息交流,收集整理关于用好衔接资金、促进家乡发展的新思路、新建议,真正实现资金回流、智力回乡。二是完善政策保障。为破解乡贤投资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但具备农村土地房屋有限、城镇化带来的农村空心化“双重矛盾”,龙南改革破壁、打通堵点,专门成立乡贤乡居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龙南市推进乡贤乡居实施办法(试行)》《龙南市市级乡贤认定办法((试行)》等系列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乡贤可改建房屋用于居住或生产经营,并对工作成效好的村委会由本级财政给予每户5000元的经费奖补,既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又做优了衔接资金项目。三是引入资本跟进。引导乡贤立足衔接资金项目产业基地,专门在产业基地组建成立公司,发挥其先进的经营理念、发展模式以及社会资源优势,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衔接资金项目建设成集吃、住、行、游、购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产业集群。目前,已建成渡江镇玫花渡、黄花湾,临塘乡芷溪谷,里仁镇桂园里等一批项目示范点。
三、推行条块管理模式,做好项目实施环节。理顺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的各环节工作流程,强化调度举措,推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之间做到无缝衔接、环环相扣,不断压缩项目审批和资金审批时长。在县级层面,建立“135”工作法,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衔接资金项目一律优先处理,提高各环节审批效率。“1”即项目计划批复后,乡村振兴部门在关键节点,坚持每天一汇总,统计项目立项、预算编制、招标方式审批,合同签订、项目形象进度以及项目请款进度,并市领导统一调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3”即发改委、财政预算审核、行政审批部门在收到乡镇申请报告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项目立项报告、预算编制审核报告、项目招标方式审批报告。“5”即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请款资料审核,并支付到施工方账户,确保在6月底资金拨付率达50%,9月底资金拨付率达75%。在乡级层面,组建成立项目建设专班,按照“早、快、齐”三字诀,全过程跟踪对接项目。“早”即在项目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正式批复前,提早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编制,一经批复,立即启动项目前期审批程序,压缩前期时长。“快”即施工合同签订即动工建设,争分夺秒抢抓工期,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力争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齐”即按照资金请款清单备齐正式发票、监理报告、预算招标批复等资料,避免因资料不齐“来回跑”,耽误资金拨付时间。此外,由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衔接资金项目专项“回头看”,核查资金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确保衔接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四、推行村企融合模式,做优项目收益环节。充分发挥村集体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村委会通过签订三类协议,在为乡贤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有效提高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收益,实现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和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双赢”。一是村委会与农户签订房屋土地流转协议。村委会担当作为,积极号召,主动将产业基地建设覆盖的闲置房屋和土地从农户手中流转下来,保障乡贤企业投资衔接资金项目提供房屋和土地要素保障。房屋租赁期为20年,前三年为200元/间,按照每三年涨一次,每次上涨10%。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为30年,每亩租金500元,每五年上调5%,房屋和土地的租金均由村委会负责支付给农户。二是村委会与乡贤企业签订房屋土地流转协议。村委会把从农户手中流转过来的房屋和土地统一流转给乡贤企业,其中房屋租赁价格和标准与给予农户的一致,土地每亩租金从500元提升到600元,作为一部分村集体收入。乡贤企业流转到房屋和土地后,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用于自身开发休闲农业或承包给其他乡贤用于发展民宿、餐饮等。三是村委会与乡贤企业签订特定投资协议。村委会引进乡贤企业后,将村集体资金和衔接资金整合在一起,投入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并与乡贤企业签订投资协议,把建设的配套设施作为特定投资,每年按照衔接资金投资额5%-12%的标准收取固定收益,特定投资不作为股份入股,不参与企业的任何债务或具有常规股份权益。此外,龙南还大胆创新,将消费帮扶馆延伸到衔接资金产业基地,试点建设了渡江镇玫花渡消费帮扶馆和汶龙镇罗坝村硒乡记消费帮扶馆,有效拓宽脱贫群众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产业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