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大队:“四心”推进夏季骑乘两轮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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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7
信息来源: 市交管大队
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龙南大队结合当前创建文明城市有利契机,始终保持严管力度不减,深入分析研判,科学部署警力,秉持“四心”,不断优化调整勤务工作模式,强化组织领导,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全面压降事故,稳步推进“减量控大”和夏季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切实为辖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部署“用心”,突出策略。一是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落实职责分工,全力推进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分析研判当前两轮车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频发、易发的规律特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对症下药,制定更加严密的整治工作方案,调整勤务模式、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整治任务传达到位。三是要求全体民辅警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两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恪尽职守、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为全民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二、管控“尽心”,突出严密。一是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体型小巧、出行方便的规律特点,组织优势警力,在广场公园、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较多的路段开展检查,严格加强对每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查纠整治,并且在日常岗点勤务及巡逻管控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整治行动的震慑力。二是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逆行、超速、超载、占用机动车道、未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不守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违法查处率,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秩序,全力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行车秩序。三是突出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早、晚高峰时段的监管力度,坚持“逢违必究、逢违必查”的工作原则,加强巡逻管控,重点打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三、执法“细心”,突出防护。一是在开展整治行动期间,执勤民警、辅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执法,遇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交管工作时,耐心向其讲解,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争取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坚决杜绝与群众发生矛盾和纠纷。二是充分认识到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自身的安全防护摆到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好防护措施,在上路执勤时穿着反光背心等防护装备,规范着装,携带执法记录仪等取证工具,杜绝意外发生。三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违法车辆停放规定,所有查扣的车辆,做到三个一律,一律不得参予说情,以严管严处,消除违法的侥幸心理;无牌无证、未年检、手续不全车辆一律扣车,待办理上牌手续后按规定处罚;对不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育后放行。
四、宣传“入心”,突出全面。一是通过违法、事故处理窗口、LED显示屏等手段,全面宣传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来的危害,提高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交通意识,确保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入脑入心入行。二是依托“七进”,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开展宣传讲座、通报典型事故案例、“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文明安全出行。三是通过警保合作,发挥交通安全劝导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交通志愿者作用,加强对村民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并定期组织民警、劝导员、宣讲员走进村镇广播站,利用农村“大喇叭”有针对性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