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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管大队:“四个强化”深入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9 信息来源: 市交管大队


  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消除源头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电动三、四轮车致多人死伤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近日,龙南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全警动员,多措并举,大力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活动。

  一、强化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整改。大队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聚焦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农村平交路口、临水、急弯陡坡、事故易发等重点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一些整改不了的,积极上报当地政府,加快推动隐患整改,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

  二、强化路面管控,形成高压态势。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勤务,合理设置执勤卡点,专门查处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违规载人、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辖区农村道路及县乡道路的交通特点,对电动三四轮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 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农村“逢集”、午后时段延伸,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

  三、强化部门协作,构建管理平台。大队积极协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选择购买安全系数较高的交通工具,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电动三四轮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销售电动车的商家进行检查,杜绝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禁销售商虚假宣传,在销售时要主动告知消费者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应持有与该车准驾车型相应的驾驶证;不得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特别是不得将电动摩托车虚假宣传为电动自行车。

  四、强化社会宣传,提升舆论监督。大队开展专题宣传,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意义、措施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强化农村地区宣传,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栏,争取在农村形成有广播、有宣传栏、有提示牌、有宣传员的工作格局,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力度,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