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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教科体系统暖心“10”条,激励关爱“疫”线人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12 信息来源:
  为加强对我市教科体系统疫情防控一线干职工的关心关爱,激励干职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根据《中共龙南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激励全市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的十项措施>的通知》(龙组发〔2022〕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有关措施如下。

  一、考察识别干部

  在安全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了解掌握本系统干职工落实防控责任、履行岗位职责、做好人员筛查管控和引导舆论传播等具体表现。对于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等符合条件、历练成熟、实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人员,各学校党组织和单位要积极向市教科体局党组推荐,市教科体局党组将优先提拔、交流,或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提拔使用。在农村学校任职的校级干部符合交流条件的优先交流到城区学校或规模较大的学校任职,对于学校中层干部表现优秀的提拔为校级领导,对于班主任和教师表现优秀的提拔为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按要求落实防控责任、推诿扯皮、不履行岗位职责等表现较差的干职工,将进行追责或给予组织处理。

  二、优先推荐评优评先

  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干职工,各学校党组织和单位优先评选或推荐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被评为局级及以上级别的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的校长和“先进个人”,当年年度考核可定为“优秀”等级;在评选或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校长”、“百佳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新时代赣鄱先锋”、“最美乡村教师”时,其中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有功人员评选推荐名额比例应达10%以上。

  三、优先晋升职称

  各级各类学校在职称评聘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取得局级、县(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先进个人,在职数内符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升条件的按优先考虑送评、直接送评办理,在职数内符合岗位等级晋升条件的按优先考虑、直接升档办理。

  四、优先选调交流

  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城区选调教师时,符合选调工作年限的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破格参加城区选调教师考试;对于在城区工作,符合交流年限的教师可优先交流至其他同级个人申请意向学校。

  五、提高奖励标准

  各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受到局级及以上表彰的干职工按优秀等次发放。

  六、加大培养力度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干职工,优先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根据个人特点进行定向跟踪培养,加大培养力度。

  七、做好人才储备

  在建立本系统人才储备库时,将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学校干职工优先纳入人才储备库。根据业务特长和个人特点,在使用时优先推荐或破格使用。

  八、注重吸收入党

  一是注重及时吸收发展。按照“标准不降、保证质量”原则,注重把敢于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主动请战,冲锋战斗在前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引导各级党组织通过发倡议书、结对帮带等方式,鼓励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发展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列为吸收加入党组织的重点对象;已经列为发展对象的,一贯表现良好,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数上予以倾斜。二是注重接续培养锻炼。在前期培养的工作基础上,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锻炼入党申请人,重点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情况。

  九、组织慰问关怀

  各学校走访慰问干职工时,注重向疫情防控斗争一线或有功人员倾斜。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干职工,各学校党组织要开展对一线同志及其家属的关心关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慰问。

  十、加强宣传表彰

  各学校党组织和单位要注意跟踪发现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干职工,除在本系统内部进行宣传表彰外,并推荐到市级层面举行集中宣传表彰,对表现特别优异的,择优向上级推荐,特别要加大对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创新的疫情防控管理方法宣传报道,对在县市级以上推送发表经验做法文章、通讯报道的,在局对学校年度绩效考评和学校对教师业绩考核中给予双倍加分。(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